這兩天,微博有好幾個女大V在轉發兩個單親媽媽孩子被男方給搶走的新聞,一個是孩子判給了女方,但是對方還是搶走了孩子,另外一個是沒有判,但男方已經把孩子藏了起來。這種事情在國內到處都是,近期,湖南長沙地區就有一個29歲的媽媽,也在遭遇這種事情,女子和前夫去年離婚,孩子判給了女方,因為孩子才兩歲,但最近,男方家的父母還有親戚經常上門說要抱孩子,女子不給,對方就來騷擾,無奈之下,女子只好雇傭了長沙遠德金盾保鏢公司的女子保鏢來守護自己的孩子,她看了新聞,特別害怕孩子被人給搶走了。
在很多女方離婚之后,什么都不要,她們也會要自己的孩子,她們為什么要自己的孩子,第一,孩子離開母親,會遭受心里方面的創傷。第二,孩子在男方家里得不到善待,可能心理會形成陰影。再有就是女方的感情通常細膩很多,對孩子可以完全付出,不舍得孩子,這些原因綜合在一起,就形成了女子更想要孩子的局面。
要不是這個女子雇傭了保鏢保護自己的孩子,如果只是保姆照顧孩子的話,女子的孩子很有可能會被搶走。事實上,搶走孩子的人并不愛孩子,他們只是把孩子作為籌碼,一是覺得孩子是他們家的,二是需要孩子將來養老,這種人,特別可恥,但是中國的法律,管束不了這些人,就算有法律保護,很多人的行為也不受控制,與其依賴法律,不如依賴保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