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女教師被害案在一審判決結束之后,罪犯因為覺得量刑過重所以要上訴,要求法院重新判決,罪犯覺得自己殺人之后,認罪態度良好,還是自己自首的,法院不應該判決死刑,所以有了上訴的要求。這個新聞報道出來以后,很多網友炸鍋了,覺得這樣的人應該判決死刑,不然后面還會有很多男的殺女友。據女孩的媽媽透露,這個男的曾經多次以自殘的方式恐嚇女方,但女方沒有安全保護意識,不知道還可以找一個專業保鏢來保護自己的權益,最終導致自己成為了對方的刀下鬼,被對方活活捅死。面對對方的上訴,女方家人非常憤恨,覺得他必須要為女孩償命,畢竟,女孩只有22歲,花季一樣的生命,就被對方給摧毀。
在分析這些案件的時候,很多人其實是不夠理性的,覺得女孩是因為欠了男方,就活該被捅死。在一些男人的世界觀里,他們覺得自己得不到的,別人也別想得到,所以,他們要毀了對方。其實,女孩子在最初和人交往的時候,完全不知道對方到底是什么人,一旦發現要轉身,就麻煩來了,不是所有人都和男明星一樣可以選擇對前妻平靜的放手,也不是所有人都可以對女朋友和平分手,因此,就出現了這么可怕的社會現象。
至于本文當中的這起案子這個罪犯會不會被判決,還不知道,現在慈溪方面的法院還沒有做出回應,但在廈門地區曾有一個女孩也遭遇了這樣的事,不過女孩很機靈,自己練過跆拳道,她在練習跆拳道的過程中,得知可以雇傭保鏢來保護自己,因此,分手遭受危險,她沒有半點的恐懼。
那么,為什么那么多家庭不知道給女兒找一個保鏢?一是考慮錢方面的投入,第二是覺得現在是法治社會,沒有那么亂,別人不敢,如果每個人都能認清人性,也許這樣的悲劇可以減少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