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內某地區一個小孩的游泳館內發生了一起孩子溺水事件,要不是孩子命大,孩子就給溺斃了。從監控來看,三個月的孩子在水里掙扎了三分鐘左右,才被人發現,發現的時候孩子已經沒有了意識,要不是發現的早,這個游泳館就要背負責任。出于近年來游泳館溺斃兒童數量的不斷增加,有個深圳福田區的家長最近特別不放心把孩子單獨交給游泳館,她給孩子雇傭了一個深圳遠德金盾臨時保鏢陪護,每周游泳課,保鏢陪三回,每回按照服務費給結算。
這種雇傭保鏢陪護小孩的情況,國內還是第一次出現,以前還沒有出現過,看樣子保鏢的服務領域正在一步步拓寬,只要社會上的消費者有需要,保鏢公司可以根據服務策略進行服務方案和服務項目的調整,以此來適應社會需求。
那么,為什么這個人自己不陪?她需要上班,孩子是給老人帶,她怕老人疏忽,導致孩子溺水或者出意外,所以就花錢找人看護。最近國內某幼兒園一個小朋友在幼兒園就因為看護不力而重度燙傷,這些小孩的安全問題,是需要特別注意的問題,不注意好這些問題,麻煩會特別的大。
雇傭保鏢保護孩子安全,看護孩子安全,都是可以的,只要給錢,給服務費,保鏢公司即使沒有做過這類服務項目也會進行調整,這個女士認為雇傭保鏢比普通人更靠譜,所以才選保鏢陪護,而不是選普通的護工陪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