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稅率:我國的個人所得稅征收采用超額累進稅率和比例稅率兩種計算方法,工資稅率除工資薪金外按照比例稅率征收(20%),工資薪金按照超額累進稅率征收,下面是自2011年9月1日起實行的新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部分的征收計方辦法。
工資稅率--工資個稅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工資薪金所得 -“五險一金”-扣除數)×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個稅免征額是3500,使用超額累進稅率的計算方法如下:
繳稅=全月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
實發工資=應發工資-四金-繳稅。
全月應納稅所得額=(應發工資-四金)-3500
扣除標準:個稅按3500元/月的起征標準算
工資稅率如果某人的工資收入為5000元,他應納個人所得稅為:(5000—個人所繳納的社會保險金額數—3500)×3%—0=個人應繳納所得稅金額數。
工資稅率--全月應納稅所得額=月薪金收入總額(包括加班費等)-3500-個人支付的社保和公積金費用
全月應納稅額=全月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年終獎金應納稅額
年度獎金的個人所得稅適用的稅率:年終獎金總額/12后再對應適用稅率
年終獎應納稅額=年終獎金總額×年終獎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示例:新稅制
如某員工2012年1月工資收入5000元,并同時獲發2011年度年終獎總額10000元。該員工2012年1月的個人所得稅計算如下:
工資稅率--當月工資收入的個人所得稅=[5000-3500-5000×10%(個人社保部分)-5000*5%(個人住房公積金部分)]×3%-0(速算扣除數)=22.5元。
該員工年度獎金的個人所得稅適用的稅率:10000÷12=833.33元,其相對應的適用稅率是3%,速算扣除數為0。該員工年終獎金應納個人所得稅為:10000×3%-0=300元。
新稅制下,總納稅額:2012年1月共應納個人所得稅22.5+300=322.5元。